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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微信群辱骂邻居泄私愤 金乡一商户被依法行政处罚

2026-02-06 11:20:48

近日,金乡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在市场微信群公然辱骂他人的治安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邻里经营纠纷,在微信群内恶意辱骂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为辖区商户敲响“网络言行守底线、邻里相处讲文明”的法治警钟。

李某某与段某某系菜市场相邻商户,因日常经营争夺客源发生口角,经周边商户劝解后双方已平息矛盾。事后,李某某为发泄不满,在市场商户微信群内公然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段某某,言辞粗俗、攻击性强,不仅侵害他人人格尊严,还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与网络交流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金乡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邻里、商户间因琐事产生纠纷属正常现象,应秉持互谅互让原则,通过沟通协商、市场管理方调解等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切勿因一时意气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公然辱骂、诽谤他人。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公然侮辱他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下一步,金乡警方将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清朗网络环境与和谐社会秩序。(金乡县公安局:孟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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