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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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暨消防工作培训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机关明确,将联合消防救援部门重点对全市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物资储存等“九小场所”存在的安全疏散、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电源管理、违规住人、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消防器材设施配备等6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要求各分县(市)局、派出所科学划定消防监管责任区,落实社区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主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在明确细化界定标准的基础上,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对“九小场所”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积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严格落实社会单位“四级管理”方式,即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管火灾高危单位、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监管重点“九小场所”、社区网格员协助责任区民警监管一般“九小场所”。
在对“九小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本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消防救援机构,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为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还印发了《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交叉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从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将开展5批次交叉检查,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指出,把配合化为主动,把隐患当作事故,做到常态抓、突击抓、精准抓,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同时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将严格监督检查标准,做实基础工作,做好隐患整改和案件查办,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或跟踪整改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消防事故的,一律落实事故复盘、责任回溯机制,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 廖巍巍 通讯员 黄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