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校外培训消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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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为维护有需求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安全和家长的合法权益,25日,市教育局、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注意查验办学许可,坚持使用监管平台,积极保护自身权益。  

选择合规机构。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迷信、不盲从。确有需要的消费者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等正规渠道了解、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线下报名交费时,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的,均属于违规培训,场地、设施、安全缺乏保障,卫生防疫条件难达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预付培训费没有纳入监管账户,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配合做好资金监管。确有需要的消费者应主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只有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交纳的预付培训费才能进入监管账户,实现资金监管,确保消费者的预付费不被机构挪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充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留存消费凭证。在进行校外培训时,消费者应主动要求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索要加盖校外培训机构公章的收费凭证,同时要注意确认收费凭证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名称一致,避免发生退费纠纷后的维权难问题。  

在校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中,消费者如果遇到合法权益受损问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与机构协商和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璐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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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为维护有需求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安全和家长的合法权益,25日,市教育局、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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